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林业局公务用车出行保障
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各站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经2021年2月7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铜梁区林业局公务用车出行保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林业局公务用车出行保障管理办法
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局公务用车保障管理办法。
一、保留公车的管理使用
(一)保留车辆。公车改革后,我局保留执勤用车1台,为普通牌照。
(二)使用管理。按《铜梁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管理的有关要求,普牌车由办公室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公示等使用制度。
(三)使用原则。执勤用车应保障机要通信、紧急、重要、特殊、执法执勤公务出行。一律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超越使用范围。
(四)驾驶维修。原则上每辆车固定一名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加强车辆保养,安全驾驶,保持车辆整洁。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管车人员、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到政府采购的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二、租用车的管理使用
(一)公务出行。
1.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外公务出行,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差旅费管理办法》(铜财〔2014〕152号)文件规定,可按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充分使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出行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1)到区内的。提前半天告知办公室,便于统筹安排。一是租车费用一整天的基础费用比半天的基础费用便宜,提前告知,可对用车时间提出建议和调整。二是如有顺路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拼车。三是有短时间用车的,如从离开到回来一个多小时的,用完后可安排给其他人用车。
(2)到区外的。领导1人或科室负责人2人或一般职工3人及以上因公外出确需用车的可派车。其他情况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凭票报销。
(3)到市外的。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前往。
(4)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派车。
2.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公务出行,根据《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出差地交通费收交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铜财〔2019〕451号)文件规定,到我区或当地公务交通补贴覆盖范围之内的区域出差,原则上自行安排交通出行。
(二)管理使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用车人不得私自联系租车公司用车,严格按申请的时间、路线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