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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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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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植被恢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要的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2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12元;宜林地每平方米6元。 (二)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政府制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财综〔2017〕1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