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关于“楠木单株碳汇与生态价值转换”规划调查项目采购邀请书
重庆昱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楠木单株碳汇与生态价值转换”规划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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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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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单株碳汇与生态价值转换”规划调查项目 |
45 |
0.8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3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方式
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
1.供应商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昱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8110104000674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城南支行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退还方式
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3)供应商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2.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4.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15111871843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龙门街55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昱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1837565817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大道3号家乐汇建材市场A4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