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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林业局
  • 2023-10-17
  • 2023-10-27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关于铜梁区永嘉镇复兴村3社窑罐厂—小筲箕段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铜梁区永嘉镇复兴村3社窑罐厂小筲箕段农村公路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复兴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铜梁区永嘉镇复兴村3社窑罐厂小筲箕段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规资〔2021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以及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交通强市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林规范〔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永嘉镇复兴村集体林地1.0245公顷,其中:3社集体林地0.7142公顷,130.3103公顷。乔木林地面积0.5348公顷,竹林地面积0.4897公顷。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需要采伐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用途使用林地,严禁违规使用林地,并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自行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请永嘉镇人民政府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3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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