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科局〔2025〕14号
关于推荐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储备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推进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区县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通知》(渝科局发〔2025〕27号)要求,拟向市科技局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已经区科技局正式出文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被国家、市、区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基础条件
1.投资主体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拥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
3.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4.能够持续运营,具有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5.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场服务能力。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一年度市场化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于2025年10月17日前交区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科,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84783843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提交推荐资料后,区科技局将进行推荐评审,评审通过的单位将按要求报市科技局复核,请申报单位配合做好相关评审复核工作。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新型研发机构推荐申请表
2.重庆市铜梁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邹杰;联系电话:023-45672394)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