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区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设计、印刷、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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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高限价 (元/本)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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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设计、印刷、运输服务 |
16开本子 |
0.80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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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开本子 |
0.43 |
注:结算数量最终以每年春、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征订作业本数量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
非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规模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澄清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历天。
(三)获取招标文件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
2.招标文件售价:无。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26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北京时间14:00至2026年2月12日北京时间14:30。
(六)开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北京时间14:30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投标邀请书内容),并汇至所投项目对应的采购人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账户递交保证金。
银行账号:11160945394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铜梁支行
(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保函(单)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单);
(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七)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单)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注:(1)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保函(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投标邀请书”。
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单)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供应商在投标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单)正本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投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投标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投标小组认定。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注:1、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4567804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
(二)代理机构: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老师
电 话:17783136746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