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发〔2021〕3号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铜安委〔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现将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法安科、局运输科、区运管所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组。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二个考核工作小组,第一考核小组负责对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第二考核小组负责对重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考核,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周景涛
成员:吉仕宏、管科、周翔
联络员:周翔,联系电话:18996301960
考核单位:区运管所、区公路局、区路政大队、区公路质监站、区港航处
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胡广江
成员:康万春、张志勇、赖科宇
联络员:赖科宇,联系电话:15086669032
考核单位:重长司铜梁分公司、新龙都客运公司、祥龙公司、龙华公司、渝通公交公司、渝龙公司、重庆龙通公司、重庆顺安天力达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重庆月月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祥康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瑞信气体有限公司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1月下旬至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考核小组确定,并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
考核方式采取考核小组到被考核单位实地核查进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和动态管理指标三大类。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40分、重点工作指标40分、动态管理指标20分。采用逐项扣分方式,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具体指标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铜安委〔2020〕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交通行业实际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分别紧扣责任书所列考核内容逐项提供印证资料。
(二)各考核小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责任单位,对考核扣分事项要详细说明原因,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三)各考核工作小组要如实填写《区交通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考核完成后,各小组汇总,并形成考核报告,于2020年2月5日前将有关资料交局安委会办公室,由局安委会办公室拟定考核等次报局审定,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结果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等次,各单位先进等次得分不得低于95分;达标等次得分不得低于90分;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二)结合2021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局考核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区交通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
2.2020年铜梁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目标考核表(局属各事业单位)
3.2020年铜梁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目标考核表(重点客货运输企业)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区交通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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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事项 |
扣分事项及分值 |
得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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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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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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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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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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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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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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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梁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目标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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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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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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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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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工作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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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指标 |
超指标死亡1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以十二类车辆同责及以上认定,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
超1人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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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单位)发生较大事故、企业两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票否决”。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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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事故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较大等级事故每季度报备上一季度事故调查报告。 |
未建立事故统计、分析台帐,扣2分;未开展事故调查并上报备案,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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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无瞒报、迟报、漏报行为。 |
瞒报事故,扣5分;迟报、漏报事故,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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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事故处理意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完成整改工作建议情况。 |
未开展,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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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指标 |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 |
未落实,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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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门不少于2人。 |
未落实,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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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安全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未纳入,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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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主持召开4次以上安全生产会议。 |
缺1次会议记录扣1分;主要领导未参加,缺席1次扣1分;缺一次会议纪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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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情况。 |
按计划缺一次检查扣1分;未督促整改发现的隐患,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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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交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区运管所) |
未推进的扣1分,推进不力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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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至少开展1次专业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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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情况。 |
未开展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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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安全、货车安全、水上运输安全、公路安全、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防汛抗灾应急保障预案落实的行动(简称“6+1”专项整治行动)。 |
每个专项行动未按计划推进,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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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
资料未报送1次扣1分,未参加会议1次扣1分,2020年任务未完成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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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
未开展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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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区级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共5项,涉及公路养护类3个、交通建设类1个、货车超限治理类1个)。 |
未开展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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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情况。 |
未开展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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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建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情况。 |
未开展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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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未按要求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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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治超力度,严禁非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区路政大队) |
被市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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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乡镇政府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签字发航制度。(区港航处) |
被市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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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步实施在建项目安防工程。(区公路局、区质监站)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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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计划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实行闭环管理。(区公路局、区路政大队)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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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的路段是否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保障车辆安全通行。(区公路局)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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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是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车辆卸载并实施处罚。(区路政大队)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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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口“三牌一线”(渡口警示牌、公示牌、渡口守则、封航封渡线)设置情况以及下河通道是否存在损毁现象。(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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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是否配备钢丝、尼龙绳、插杆等系泊设施。(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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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灭火器、救生衣(至少每人一件)、救生圈等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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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机舱是否清洁有序。(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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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救生衣(至少每人一件)、救生圈等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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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跳船(跳板)的设置是否安全规范。(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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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人员紧急撤离方案,并设置通畅的人员撤离通道。(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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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船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区港航处)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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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指标 |
开展报送风险信息落实工作情况 |
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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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区交通局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 |
未参加,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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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 |
未按要求填报信息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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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务院安委办、交通运输部等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
被通报的,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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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交通局、区安委会和区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
未整改扣1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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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区交通局组织的安全培训。 |
未参加,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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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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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 |
未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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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简化、实化、流程化、图解化”要求,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指导,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衔接联动。 |
应修订而未修订的,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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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资源,依托大型交通运输和工程建设企业,充实储备应急运力和大型抢通机械设备,并实行登记建档。 |
未储备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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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业应急队伍。 |
未建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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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含维修)和物资储备。 |
未建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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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台帐,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突发事件案例库。 |
未建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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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控制工作。 |
未开展扣2分;未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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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保防范,落实客运实名制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
被市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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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各项评分,在各考核项目总分值内,按照扣分标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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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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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梁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目标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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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客货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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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章): |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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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重点督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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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指标 |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保障情况 |
1、是否足额提取安全经费;2、是否建立台账;3、是否专款专用(资料佐证)。 |
未提取扣2分,未建立扣2分,未专款专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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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
是否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时间、人员、对象、内容等要素(查年度检查或隐患排查记录)。 |
未制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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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计划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
未开展排查扣2分,未治理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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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情况 |
1、是否制定并执行GPS管理制度。(查制度文本);2、GPS安装率、上线率、违法查处率、处警率是否都达到100%。(查记录,查监控系统数据);3、监控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每接入100辆配置1人,最低不少于2人) |
未制定扣2分,未达100%扣2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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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
1、是否制定培训计划;2、培训学时是否达到要求;3、驾驶员培训率是否100%;4、未参加学习的人员有无补课记录(查培训计划并抽查一个月培训记录)。 |
未制定扣2分,学时未达要求扣2分,培训率未达100%扣2分,无补课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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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情况 |
1、是否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2、是否有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查制度文本,维护保养记录) |
未建立扣2分,未维护保养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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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路运输企业应急管理情况 |
1、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2、是否制定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查书面资料,佐证图片等)。 |
未制定扣2分,未开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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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
是否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铜安委〔2020〕5号)文件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等。 |
未制定清单并挂图上墙扣3分,未完成2020年工作任务一项扣1分,工作推进滞后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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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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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客货运输企业重点工作指标以此表内容为准,事故控制指标、动态管理指标按照事业单位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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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各项评分,在各考核项目总分值内,按照扣分标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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