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围龙高速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81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委乡村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路口基本情况
(一)道路与设施现状:围龙镇高速路下道口与省道S544歌石路呈“T”字形相交,路面平整,标线、标牌齐全,无视线遮挡,未设交通信号灯。
(二)交通流量:铜永路双向高峰车流量约560辆/小时,围龙镇高速路下道口单向高峰流量约120辆/小时。
二、红绿灯设置的条件
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相关规定,“第四章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当相交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当相交道路包含支路时,需结合交通流量(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达750辆、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达300辆)及其他通行条件综合判定是否设置信号灯”。对照上述规范,该路口的车流量未达到设置标准,暂不具备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和公安交巡警将持续关注该路口的交通流量变化及交通事故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后,启动交通信号灯设置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该路段交通信号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程天黎,联系电话:17772412293,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