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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8
  • 2025-07-03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8070281号建议的复函

铜交通函〔2025〕8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18070281号建议的复函

高晓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铜永路福果路口加装红绿灯和设置客运汽车上下客站点的建议》(第18070281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公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路口基本情况

我委联合区公安局交巡警部门,针对建议内容开展了全面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对铜永路福果路口交通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道路与设施现状:福果镇虎福路与省道S544歌石路呈“T”字形相交,铜永路、虎福路均为双向2车道道路路口警示标志牌设置齐全,包括限速标志、让行标志等,目前未设置交通信号灯

(二)交通流量及事故情况:交通流量监测数据显示,铜永路双向高峰小时车流量约400辆,虎福路双向高峰小时平均流量约60辆,与公安部门调查数据基本相同,近三年该路口共发生8起一般交通事故,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客运车辆停靠管理:途经福果并在当地停靠的客运线路涵盖铜梁至围龙、永嘉、塘坪、永川、大庙等方向,涉及车辆20余辆。

、关于红绿灯设置的说明

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相关规定:第四章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当相交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当相交道路包含支路时,需结合交通流量(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达1200辆、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达300辆)及其他通行条件综合判定是否设置信号灯”;第四章第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或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当前该路口车流量及事故频率均未达规范要求,暂不具备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

关于上下客站点设置的说明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贯彻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通知》,农村客运班线,其经营者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沿线停靠区交通运输委已督促相关客运企业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路口附近的安全地带停车上下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属地政府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交通流量变化等实际情况,可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交通信号灯。我委将积极主动配合严格履行程序,推动规划、建设工作落实。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建平审定,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程天黎,联系电话:17772412293,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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