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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63X3/2025-00207
  • 交通
  • 行政处罚
  • 铜梁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
  • 2025-09-09
  • 2025-09-16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铜151交执罚〔2025〕0403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151交执罚〔20250403

案件名称: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违法企业名称:浙江宏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202595日,浙江宏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浙GD8***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30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生效期:202599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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