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行政处罚 >办理结果

  • 1150022400933463X3/2025-00089
  • 交通
  • 行政处罚
  • 铜梁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
  • 2025-06-25
  • 2025-06-25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铜151交执罚〔2025〕0181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151交执罚〔20250181

案件名称:河北凯丰物流有限公司冀EW6***在铜梁区西河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大件运输车辆(重量超限)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行为

违法企业名称:河北凯丰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河北凯丰物流有限公司冀EW6***2025415日在铜梁区西河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大件运输车辆(重量超限)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5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生效期:2025617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