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反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第789号令)等相关规定,区经济信息委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9日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无异议。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