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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来源:铜梁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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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机关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算决算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概况类信息,以及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政策文件,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5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渠道2023,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大信息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内容、时效等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工作程序,做到网上信息发布前必须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克服机关事务业务信息量较小的实际困难,坚持以原创首发为主转发转载为辅,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加强信息监管力度落实专人专责,做好“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区机关事务局小首页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错误内容、个人隐私和错链、断链等问题确保发布的信息完整、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区机关事务局小首页”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以及公示公告等,切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继续保持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内设科室主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办公经费预算,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材料打印、资料归档等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投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召开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年报编制、政策解读材料编制、个人隐私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年参加交流培训会5次。是加强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铜机管发〔202214号)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不规范,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没有准确在附注中标注“此件公开发布”。二是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熟悉在个人隐私保护、文字表述准确性方面存在不足,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由内设科室起草公文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公文的公开属性,并经复核把关最终确定后,在文件附注位置准确标注公开属性,切实做到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部分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并通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组织专题学习等途径,持续聚焦机关事务业务重点领域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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