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永嘉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永嘉镇泰康街23号)
联系方式:023-4539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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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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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户)李*书(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铜梁区明山村*组 |
500224120236JC02009 |
151.0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陈*怡(户)李*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联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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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刚(户)陈*(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铜梁区明山村*组 |
500224120236JC02010 |
151.0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陈*刚(户)陈*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联建 |
登记机构: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