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51执1755号、执行裁定书(2025)渝0151执1755号之二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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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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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0)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5****号 |
刘*明 |
铜梁区巴川街道解放东路151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