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王*伦(户)保管不善,将证号:J209房地证2011字第1****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本人保证改证遗失(灭失)属实,该不动产未被征地拆迁、收购、收回,未参与宅基地复垦,若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现声明该遗失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遗产继承人):王*春
2025年9月10日
因权利人王*伦(户)保管不善,将证号:J209房地证2011字第1****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本人保证改证遗失(灭失)属实,该不动产未被征地拆迁、收购、收回,未参与宅基地复垦,若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现声明该遗失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遗产继承人):王*春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