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51执恢2364号之一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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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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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8)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11****号 |
彭*明 |
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号*幢*单元 *-*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 5 月 16 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51执恢2364号之一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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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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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8)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11****号 |
彭*明 |
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号*幢*单元 *-*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