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件)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旧县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旧县街道金二路12号),联系电话: 023-45426800
附件:不动产首次登记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不动产首次登记名单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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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宅基地 使用权面积 |
房屋所有权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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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詹*桂(户)、詹*涛(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大滩村三组 |
153.34 |
270.05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詹*桂(户)、詹*涛(户)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户联建,按份共有,其中詹*桂(户)为新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