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毕 身份证号码:5102**********2858
申请人:周* 身份证号码:5102**********2853
申请人:周* 身份证号码:5102**********2853
被继承人:李*芳 身份证号码:5102**********2865
申请人周*毕、周*、周*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07月04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放弃继承权声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李*芳于2024年02月15日死亡。
二、申请人周*毕、周*、周*系李*芳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李*芳与配偶周*毕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位于原铜梁县巴川镇中兴东路***号*-*-*(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以上不动产50%系被继承人李*芳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周*毕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