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肖*辉 身份证号码 5102**********6689
申请人:唐*齐 身份证号码 5102**********7971
申请人:唐*炬 身份证号码 5102**********6275
申请人:唐*织 身份证号码 5102**********6704
申请人:唐*莲 身份证号码 5102**********6681
申请人:唐*亮 身份证号码 5102**********6672
被继承人:唐*刚 身份证号码 5102**********6679
申请人肖*辉、唐*齐、唐*炬、唐*织、唐*莲、唐*亮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04月24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自愿放弃继承声明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唐*刚于2008年12月9日死亡。
二、申请人肖*辉、唐*齐、唐*炬、唐*织、唐*莲、唐*亮系唐*刚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唐*刚与其配偶肖*辉共有的不动产位于原大庙区围龙乡(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铜大围(92)字第1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围龙乡国用(1991)字第***号),建筑面积100.85平方米。以上不动产50%属于唐*刚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唐*齐、唐*炬、唐*亮叁人继承(按份共有的份额为:唐*齐、唐*炬、唐*亮各占三分之一)。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