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琪 身份证号码 5102**********0020
申请人:刘* 身份证号码 5002**********0046
被继承人:刘*俊 身份证号码5102**********0034
申请人张*琪、刘*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4月3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刘*俊于2024年3月13日死亡。
二、申请人张*琪、刘*系刘*俊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号*-*-* (不动产权证:渝(2020)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8*****号),建筑面积185.9平方米,该房屋50%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刘*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