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 * 身份证号码:5102**********0313
申请人:彭*秀 身份证号码:5102**********0428
被继承人:王*富 身份证号码:5102**********0413
被继承人:陈*菊 身份证号码:5102**********0421
申请人王*、彭*秀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29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王*富于2022年10月25日死亡,被继承人陈*菊 于2024年03月03日死亡
二、申请人王*、彭*秀系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1、原铜梁县巴川镇龙腾路**号**-*-*(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51.4平方米;2、原铜梁县巴川镇龙腾路**号附**、**、**(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26.42平方米以上不动产系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王* 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