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2023)渝0192执恢41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16)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2*****号 |
胡*坤 |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双石街**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2023)渝0192执恢41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16)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2*****号 |
胡*坤 |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双石街**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