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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开展原乡美苑项目限高规划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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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水平,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7号)之规定,现将拟开展原乡美苑项目限高规划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乡美苑

建设单位: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南路1号

二、规划调整事由介绍

项目原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约定:“沿淮远南路一侧头排建筑限高为14米,沿原乡大道一侧头排建筑限高为24米,沿望山公园一侧头排建筑顶部构件最高点不得高于望山公园山体海拔高度291米,规划用地范围内其余建筑限高为54m。”

根据区政府对原乡美苑项目规划调整的指示精神,本次规划调整的为上述规划条件中“规划用地范围内其余建筑限高”,拟由54米调整为80米。建筑高度调整后,原乡美苑项目二期在地上总建筑面积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建筑占地面积减小,建筑密度降低,沿周边原乡大道、望山公园、淮远南路的城市景观视廊更为通透,城市天际线更富有变化,利于淮远新区公共空间城市风貌提升。

调整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规划调整的请示》,附件2《关于“原乡美苑”项目建筑限高修改方案》。

三、公告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qstl.gov.cn/bm/qghzrzyj_71107/)、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门厅、原乡美苑售楼部、原乡美苑施工大门、原乡美苑小区出入口。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9日起(公告时间不小于3日,结束时间以公示通知为准)

五、意见反馈

(一)意见反馈渠道

线上邮件反馈渠道:1392436430@qq.com

纸质材料反馈渠道:区规划自然资源局311办公室张老师,023- 45672530

(二)意见反馈时限

2023年11月9日起,至公示通知之日结束。

(三)意见反馈资料要求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四)反馈意见处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反馈意见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于公示开始后同专家论证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规划调整的请示》

2.《关于“原乡美苑”项目建筑限高修改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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