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唐* 身份证号码 5102**********9296
申请人:唐* 身份证号码 5002**********002X
申请人:唐* 身份证号码 5102**********4921
申请人:曹* 身份证号码 5102**********7862
被继承人:唐*泉 身份证号码 5102**********0017
被继承人:曹*琪 身份证号码 5102**********7865
申请人唐*、唐*、唐*、曹*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12月18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自愿放弃声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唐*泉于2019年3月11日死亡;被继承人曹*琪于2017年6月24日死亡。
二、申请唐*、唐*、唐*、曹*系唐*泉、曹*琪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唐*泉、曹*琪的不动产坐落于原铜梁县巴川镇小南街**号(房屋所有权证:铜县字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铜国用(1997)字第****号,建筑面积:74.9平方米),以上不动产系唐*泉、曹*琪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唐*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