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唐*群 身份证号码5102**********2186
申请人:蒋* 身份证号码 5102**********2160
申请人:蒋* 身份证号码 5102**********2172
被继承人:蒋*国 身份证号码 5102**********2153
申请人唐*群、蒋*、蒋*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12月12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放弃继承权声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蒋*国于2023年12月06日死亡。
二、申请人唐*群、蒋*、蒋*系蒋*国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蒋*国所有的不动产位于:原铜梁县水口镇清泉街(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9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铜国用(99)字第****号),以上不动产50%系被继承人蒋*国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蒋*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