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泽因保管不善,将庆隆乡集建1990字第8-8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顺
2023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