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巫* 身份证明号码5102**********0019
申请人:巫* 身份证明号码5002**********0020
被继承人:巫*阳 身份证明号码5102**********0012
被继承人:欧*平 身份证明号码5102**********0042
申请人巫*、巫*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 11月 2 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巫*阳于2022年10月10日死亡。
被继承人欧*平于2018年10月09日死亡。
二、申请人巫*、巫*系巫*阳、欧*平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巫*阳、欧*平所有的不动产坐落:铜梁县巴川镇中南路***号(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建筑面积:24㎡)、铜梁县巴川镇群龙街**号*-*(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建筑面积:149.56㎡),以上不动产系巫*阳、欧*平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所有的位于铜梁县巴川镇中南路***号(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建筑面积:24㎡)的不动产权由巫*壹人继承;位于铜梁县巴川镇群龙街**号*-*(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建筑面积:149.56㎡)的不动产权由巫*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现进行公告询异,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45670980、023-45673343)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