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7号)之规定,现将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方案设计规划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梁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大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原乡大道东侧,乡逢路北侧
二、公示前公告情况
2025年12月12日,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本次公示的拟公示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该公告中,公示起始与结束时间、公示地点与实际公示时间和地点一致。
公告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如未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公告自动转为公示,如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将重新进行公告。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情况介绍
建设单位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取得铜梁淮远新区 G07-04/02地块项目二期《金科·原乡美苑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500151202400025号)。建设单位认为原方案产品无法满足现阶段人民对于改善型住宅的需求,需要结合现状及市场需求等信息对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进行重新设计,因此向我局提出规划调整申请。
该规划调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调整区域:二期未建住宅8-21#,51#幼儿园,48#车库二期未建部分,共16栋。
(二)具体内容:
1.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由原142733.56㎡调整为142237.60㎡,减少535.96㎡。户数由1034户调整为1026户,减少8户。按现行政策增加住宅储藏间8650.66㎡。
①楼栋数不变,住宅层高由原2.98米修改为3.0米,局部楼栋层数变化,8-1#、9-1#、10-2#、18-1#、19-2#、21-2#住宅由原18层调整为17层,建筑高度由原53.64米调整为51.3米。19-1#由原8层调整为17层,建筑高度由原24.0米调整为51.3米。
②户型产品调整,主要为按照新政策将住宅阳台调整为多功能平台,20#楼由原T4产品调整为T3产品。
2.架空层:原方案20#楼架空层,建筑面积为950.61㎡。调整后在20#、21-2#楼分设架空层,建筑面积分别为542.38㎡、410.44㎡,总建筑面积951.68㎡,增加1.07㎡。
3.幼儿园:结合场地现状优化幼儿园立面。原方案建筑面积4054.78㎡,调整后4055.25㎡,增加0.47㎡。
4.地下车库:原方案总户数1859户,调整后1851户,减少8户。原方案车位数2257个,调整后2249个,减少8个。其中二期车位1114个,满足1个/户现行政策要求。原方案一期部分建筑面积不变,二期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6305.43㎡,调整后为36122.50㎡,减少182.93㎡。
综上原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93651.36㎡,调整后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203690.58㎡,增加10039.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原方案157271.30㎡调整为164009.45㎡,增加6738.15㎡;地下建筑面积由原方案36380.06㎡调整为44847.79㎡增加8467.73㎡。计容面积由原方案145584.18㎡调整为144912.34㎡,调减671.84㎡;项目总体容积率为1.60。共1026户,调减8户。绿地率30.34%,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原方案27.70%调整为26.52%,调减1.17%。机动车停车位1114个,调减8个。以上规划指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的数据为准。
该规划调整方案未违背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也未突破区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关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相关要求,因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据规划管理公示办法之规定,按程序对该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及公示。
调整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附件2《铜梁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调整方案》。
四 、公示地点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门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小区主入口、施工现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1日(7日)
六、反馈意见和申请听证
反馈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 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申请听证的,应于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3-45693152;邮编:402560地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规划调整的申请》
2.《铜梁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调整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