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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4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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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批前公示

2023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重庆市第七批历史建筑共82处,其中铜梁区共计3处,包括旧县街道2处,虎峰镇1处。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规范历史建筑规划管理,传承和延续铜梁历史文化特色,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铜梁区实际,铜梁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现已形成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共30天。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304942630@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邮编:402560

咨询电话:023-45632519


《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公示

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背景:

保护历史建筑文化遗产是国家在新时期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要求,传承历史文化内涵,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加强对本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规范历史建筑

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铜梁区的实际,特编制《重庆市铜梁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9号)

5.《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 年)

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61号)

7.《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 年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4号)

8.《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36号)

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年 渝府令〔2018〕318号)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1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 号)

12.《重庆市历史建筑紫线划定导则》(2018年)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年)

1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2017 年)

1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

16.《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2022 年)

17.《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

18.《重庆市铜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

19. 重庆市、铜梁区其他相关规划

编制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二)整体性原则

(三)可持续性原则

历史建筑概况:

一、旧县大桥及拦河坝

旧县大桥及拦河坝位于铜梁区旧县镇永兴村13 组,建于1960年,旧县大桥为空腹式石拱桥,共五跨,每跨跨度基本一致,主拱之前的拱上结构上有四个腹拱。与大桥平行的为四券拦水坝和船闸提水设施。拦水坝处形成3 米的高差,船闸闸体长8米,有较为完备的提水设施。

旧县大桥及拦河坝反映了所在区域60年代市政水利(交通)设施的建造技术特色,其中旧县大桥五个主拱券跨度较大,对当时的建造技术要求较高,且设腹拱,有利于减轻河水对桥体的冲击,利于泄洪。拦水坝与旧县大桥拱券呼应,相得益彰,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价值。

二、旧县紫阳粮食仓库

旧县紫阳粮食仓库位于铜梁区旧县镇永兴村12 组,建于1950年代,整个粮站规模较大,储粮、办公、员工宿舍保存完整。粮站仓储由五栋主要建筑组成。五栋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屋顶有悬山式屋顶、硬山式屋顶和筒拱屋面。其中规模最大的为粮仓加工仓库,由五跨连续筒拱屋面组成。筒拱上方铺小青瓦, 形成类似传统屋面的“勾连搭”作法。

旧县紫阳粮食仓库展现了重庆铜梁的粮仓建设史,表现出设计者从粮食自身的物理性质、生理特性、生态特点等方面考虑满足储粮安全的需要,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质结构、粮种特点、粮库性质与功能而设计,具有突出的生产型建筑的性格特征。

旧县紫阳粮食仓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粮食加工与储藏产业风貌的一个缩影,不同时期建造的粮仓建筑保留完整,折射出从计划经济时代走向市场经济时期粮食加工收购历史活动的变迁。

三、虎峰镇庙湾村粮站

虎峰镇庙湾村粮站位于虎峰镇庙湾村,建于1950年。最大的粮仓为一字型,共八间,建于条石台基之上。两层的粮仓二层有外廊,通过外部楼梯上到外廊进入二层粮仓。屋顶为连续筒拱,筒拱挑出为雨棚,上加两坡屋顶的两层屋顶结构,墙面粉刷白色涂料,门均为铁皮门,二层门上有直开窗用于通风;另外四间为一层,屋顶也为连续筒拱加两坡双层屋顶,但筒拱不挑出,仅能从室内看出拱形结构。

虎峰镇庙湾村粮站粮仓形式多样,屋顶灵活运用木桁架、连续筒拱、穹顶等结构,对于研究粮仓的结构形式有较重要的技术价值。连续的筒拱上加两坡屋顶的形式、穹顶的形式均比例均衡,造型优美,是研究粮仓造型的典型实例,具有较高艺术价值。

虎峰镇庙湾村粮站见证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粮食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所在区域几十年来的发展变迁。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承载了老一辈人对那个时代的特别记忆,也是粮站全体员工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具有较重要的社会人文价值。

保护规划范围: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部分。

(二)核心保护范围:旧县大桥及拦河坝东至历史建筑拦河坝东侧外边界,西至历史建筑西侧的护坡边界,南至扩建桥部分的桥头外边界,北至拦河坝下游坝体外边界,面积5028㎡;旧县紫阳粮食仓库东、西、北均至历史建筑外围围墙,南至南侧现状道路,面积6592㎡;虎峰镇庙湾村粮站东、南、西、北均至历史建筑外围围墙,面积6809㎡。

(三)建设控制地带:旧县大桥及拦河坝东至历史建筑拦河坝东侧头排建筑边界,西至历史建筑西侧的船闸管理用房外边界,南至扩建桥外道路,北至拦河坝坝体下游陆地水域,面积17793㎡;旧县紫阳粮食仓库东至历史建筑外围围墙,南至南侧现状道路,西至小安溪,北至建筑北侧农用地,面积10416㎡ ;虎峰镇庙湾村粮站西、北至历史建筑外围围墙,南至历史建筑周边林地边缘,东至历史建筑外围院落边缘,面积9371㎡。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仅限于历史建筑的修缮、更新改造和周边环境的整治。

(2)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与保护利用无关的建(构)筑物,确因保护需要建设附属设施以及涉及风貌整治的建设活动,须进行专题论证。

(3)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服从规划管理,不得影响历史建筑安全,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外部风貌及核心价值。

(4)核心保护范围内须严格保护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院坝应尽量保留其历史风貌和形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服从规划管理,不得影响历史建筑安全,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外部造型和风貌特征;并应在风貌、立面、体量、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

(2)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构)筑高度不得高于历史建筑高度;确需突破的,须进行专题论证确定建筑限高,报主管部门审批。

公示地点:旧县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驻地、虎峰镇人民政府驻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3日

公示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云胜  联系方式:023-45632519

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需对该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村镇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为该规划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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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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