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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1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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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

批前公示

2022年7月,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传统风貌区。为切实保护西门传统风貌区的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乡发展,协调历史保护与城市更新、文旅融合发展的关系,传承和延续铜梁历史文化特色,合理有序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铜梁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重庆市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现已形成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08月9日,共30天。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304942630@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邮编:402560

咨询电话:023-45632519

《重庆市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公示

项目名称: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

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背景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出“高水平编制保护规划。2018年9月《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对传统风貌区的保护与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2年7月,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传统风貌区。为切实保护西门传统风貌区的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乡发展,协调历史保护与城市更新、文旅融合发展的关系,传承和延续铜梁历史文化特色,合理有序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铜梁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重庆市铜梁区西门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9号)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

9.《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10.《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

1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61号)

12.《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年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4号)

1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9年修正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73号)

14.《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36号)

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2〕104号)

16.《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22〕6号)

1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85号)

1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05号)

19.重庆市文化局、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渝文物〔1994〕21号重规总〔1994〕29号)

20.《重庆市铜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

编制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二)完整性原则

(三)特色性原则

(四)连续性原则

传统风貌区概况

西门传统风貌区为原铜梁城墙迎恩门(西门)所在地,历史沿革可追溯至宋代,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古就是铜梁城香火鼎盛、人文兴旺的区域,汇聚了凤山公园、武庙、巴山书院(铜梁中学)、邱少云烈士纪念馆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

西门传统风貌区是铜梁城区内现存历史文化资源最集中成片的区域,范围内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铜梁武庙、凤山公园、铜梁中学等文保单位和传统风貌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保存了铜梁各历史时期的发展印记;也是铜梁人民公共记忆最集中的区域,以铜梁老城墙迎恩门俗称“西门”为名,同时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铜梁武庙、凤山公园、铜梁中学等都是当地乃至整个周边区域的地标,兼具“人文、书香、烟火”气息,具有明显的社会空间识别性。

西门传统风貌区内地形高低错落,建筑依山就势,布局灵活,街巷、旧宅、山体、大树有机契合,市井生活与宫庙、书香气息共存,人工与自然相得益彰,形成了动静合一的优美环境景观,是重庆特殊山地地理条件下,各区县城区现存为数不多的高密度传统居住区。

保护规划范围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传统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部分,总面积14.13公顷。

(二)核心保护范围:东以邱少云烈士纪念碑、铜梁武庙保护范围为界,西以民主路传统风貌建筑轮廓为界,南以公园路为界,北以一般未定级文物点建筑轮廓为界,面积约4.48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民主路全长约700米。

(三)建设控制地带:东以大北街为界,西以铜梁中学(凤山校区)围墙、堡坎和新南街为界,南以上北街为界,北以八一路为界,面积约9.65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不得擅自改变传统风貌区的空间格局、空间尺度和街巷肌理,不得改变邱少云烈士纪念碑、铜梁武庙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原状,不得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群体布局、形体、风貌和色彩,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凤山自然景观和环境,建设活动和展示利用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2)不可移动文物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除解危抢险外,原则上不允许改变建(构)筑物和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外观特征及周边环境。

(3)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恢复性建设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当经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4)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间距不突破相关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原则上不突破原建筑边界范围。

(5)拆除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外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6)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整治应坚持“小规模、微循环”的原则,加强对沿街店宅建筑的活化利用,布局文化类、商业类设施。

(7)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风貌要求为传统巴渝风貌,符合巴渝传统民居建筑材质及形式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新建、改建或扩建活动,应当经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进行,应严格控制建(构)筑物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及形式,保持与核心保护范围景观风貌协调,不得破坏传统风貌区整体空间特征。

(2)不得随意改变与传统风貌区相互依存的凤山自然景观和环境。

(3)建筑间距、退让以外墙为边界,满足防火等相关规范要求。

(4)基础设施统一规划,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建设过程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对景观造成视觉污染。

(5)道路建设不得破坏传统风貌区的整体风貌特征。

(6)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等,体量宜小不宜大,屋顶形式要求为坡屋顶,避免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和铝板等现代装修材料,应与核心保护范围的巴渝传统历史风貌相协调,鼓励采用现代建筑手法诠释传统建筑风格。

(7)对于建筑质量较差且对传统风貌有严重影响的建筑,可逐步拆除。

公示地点西门传统风貌区游客接待中心正大门、巴川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驻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08月9日

示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云胜  联系方式:023-45632519

意见反馈方式:

1. 若您需对该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村镇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为该规划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邮政编码:402560

区位图:


保护区划图:


建筑分类保护整治图:

鸟瞰夜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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