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户口注销公告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附件《死亡名单》中居民(共计1095人)经核查已亡故,公安机关拟依规注销户口。
公告时间:2026年 3 月13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 023-45874674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迎宾东路1111号
特此公告。
附件:死亡名单
重庆市铜梁公安局
2026年 3 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