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5〕71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037号建议的复函
黄正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周边安装升降防撞柱的建议》(第18070037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亿万家庭幸福,是建设教育强国、平安中国的应有之义,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区公安局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设置家长等候区及缓冲区。根据学校大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指导我区各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在学校门口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缓冲区,并合理设置阻车桩、移动拒马等防护设施。二是健全完善防冲撞设施。指导学校根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学校门口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增设防撞柱、升降柱、隔离石球、隔离石墩等防冲撞设施。目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已完成学校大门外防冲撞设施的建设。今年以来,区公安局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城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实验一校、巴川小学、金砂小学、铜梁中学、铜梁二中等学校大门口道路新增中央隔离栏680米。三是强化重点时段交通管制。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周边道路开展分时交通管制,实施机动车单向交通组织或限时禁行管控,在学校门口道路设置“无车区”,保障人流聚集和消散时的安全顺畅。目前,区公安局已对城区龙都小学、实验一校、外国语小学等7所学校设置学校门口单车道“无车区”(单向通行道路)、学校门口双向通行路段半路幅“无车区”和学校门口全路段“无车区”。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肖洪波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李祥华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