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104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
区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复函
任有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三轮车乱象整治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据调查,目前我城区机动三轮车主要以电动三轮摩托车为主,也有少数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和货三轮。”该类电动车基本是低速电动车。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含您提出的三轮车),该类车辆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针对您的建议,为加大对三轮车乱象的整治,也为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解决低速电动车过渡期满后存在管理空档、生产销售管控乏力、注册登记管理缺位、依法管理难以“逗硬”等问题,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近日,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
一、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监管
2023年以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等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力度。一是强化摸底排查。铜梁区内暂无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经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调查摸排,全区注册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市场主体170户,其中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主体数123户,主营产品以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为主。二是强化产品抽查与执法。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其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查。2023年至今,共抽查电动自行车6批次(生产4批次、流通2批次),认证一致性不符1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8个(含执法抽检),产品不合格2个;抽查摩托车3个,摩托车灯具2个,摩托车乘员头盔5个,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办案执法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办结1件,罚款22500元,案件办理中2件。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利用执法检查契机,积极向生产销售单位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75、76号令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严禁向消费者虚假宣传,混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概念,诱导消费,提升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媒体宣传教育。我局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及“两微一抖”等媒体矩阵,通过劝导站音响、农村大喇叭等方式,依法曝光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25起,并运用“铜梁交巡警”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65条,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三轮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在车管所及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销售点等驾驶人集中的地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培训。同时,依托区多勤联动专班组织1200余名两三轮车违法驾驶人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等方式,免费参加法律法规学习,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三是深入推进“五进”宣传教育。每月组织警力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驾校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播放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警民提问互动等方式,提升广大市民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交通设施规范设置
我局结合铜梁城区道路条件、交通流量以及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等情况,统筹兼顾安全和民生,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三、四轮电动车等低速电动车限行路段、时段,并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宣传提示和通行管理,分步稳妥推进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时段设定工作。
四、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我局交巡警支队紧紧围绕“减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带”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摩托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组织警力以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通过在中兴路、中兴东路、迎宾路、迎宾东路等重要路段设置两三轮车固定检查点,在龙门街、中南路、龙城大道、金龙大道、白龙大道等重点道路设置流动巡逻岗,依法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依托区多勤联动专班组织1200余名两三轮车违法驾驶人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等方式,免费参加法律法规学习,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今年来,共查处各类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有效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肖洪波审定,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祥华签发。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