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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3
  • 2024-08-20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复函


铜公函〔202488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次会议第134

提案的复函

游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型电动车、非机动车辆管理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会同区市场监管局通实地查看我区在运营共享小玛单车,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我区共享单车数量。目前,我区现有在运营小玛共享单车2760辆,均由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向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后投入使用,进行共享单车运营,为群众出行带来方便。在运营小玛单车生产企业为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台玻南路12号。未发现有重庆爱玛科技车业有限公司(铜梁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投入共享单车运营使用。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回收维修更换损坏车辆,确保提供安全的车辆。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监管。配合区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小玛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监管。一是督促企业推广使用智能头盔,实现先戴头盔后用车的功能,保证市民骑行小玛电动自行车时的头盔佩戴率。二是加强骑行人员实名认证,通过严把注册关,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注册登记,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互通,对违规骑行小玛电动自行车的用户进行处罚。三是配备专职人员及车辆。要求企业按照不得低于车辆比例1:150配备运营人员、1:500配备调度车辆,有效保障小玛电动自行车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行停有序。四是保障用户用车权益。督促企业完善告知制度、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保障市民用车权益。五是强化相关运营企业的考核,督促企业对车辆投放区域及数量进行动态调整,对运营较差的区域减少投放数量和转移配额,进一步提升市民对于小玛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满意度。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是在城区龙门街与中兴路交叉路口、中兴东路与塔山东街交叉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检查站,在中南路、白龙大道、迎宾路等重点路段设置了11流动检查点,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存在违法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小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文明规劝。二是依托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强化联动机制和执法力量,加强巡查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加强道路设施维护

 一是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病害治理,对城区坑洼路面等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及维护工作。今年来,区城管局已完成约6000处坑洼、破损人行、车行道的路面修复,修复面积约9500平方米,完成凹陷、破损等隐患井盖整治546个,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二是我局联合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涉路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置缓冲区、作业区,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施工围挡等标识,加大不规范涉路施工行为处罚力度,保障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三是针对璧铜线建设造成的迎宾路路面破损、交通组织混乱问题,20238月,区住房城乡建委启动实施迎宾路改造工程。根据璧铜线建设进度,及时对迎宾路及迎宾东路路面进行铣刨铺油,同步提升改造迎宾路沿线井盖约40个,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计并施划标识标线、增设交通标牌和安全岛。同时,持续加强对城区雨污排水井盖的动态巡查,对堵塞、塌陷的井盖及时进行维修处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

 三、加强非机动车道管理

(一)全区非机动车道基本情况。铜梁城区非机动车道主要分布在白龙大道、龙腾大道、迎宾东路、金龙大道、中兴路、中兴东路、龙都路、中南路等道路,总里程12公里(双侧),约占道路里程(287公里)的4.2%。城区全路段设置非机动车道有龙腾大道、白龙大道、中兴路、龙都路等道路,其他道路只是部分路段设置有非机动车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整体来看,城区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设施规划不足,布局分散,空间尺度上难以连贯成网。二是非机动车道衔接性差,未实行机非隔离,大部分处于无独立路权状态,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

(三)非机动车道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非机动车道规划设计。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在道路规划设计时,坚持非机动车道安全性和连续性的原则,强化非机动车道的优先权,通过物理隔离、专用车道、渠化车道等措施增强安全性,同时打通道路交叉口、既有断头路保证车道的连续性。二是完善非机动车道交通设施。加快完善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有条件的路段适当拓宽非机动车道或连续设置非机动车道或布置机非隔离工作,保证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有序通行。加快完善非机动车道交通标志标线,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范要求,重点规范完善非机动车道的机非分隔设施和非机动车道行驶标志(设在道路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非机动车车道标志(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等交通设施。目前,已在龙腾大道、龙都路起点完善设置非机动车道标志,在龙腾大道、金龙大道、中兴东路、白龙大道等道路完善非机动车道地面标志。三是优化非机动车道路口交通组织。通过规范施划非机动车停止线,科学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扩大非机动车等候区面积,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等措施,解决因等候区空间不足导致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等突出问题,有效减少机非干扰。同时,综合考虑非机动车流量、路口基础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非机动车左转通行规则;结合实际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施划路口导向线等,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专用车道,采取左转一次过街的方式,实现全过程引导;或者设置适应非机动车停车等候区,合理施划非机动车禁驶区、导向线,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引导二次过街标志,采取左转二次过街。

 四、加大电动车违法查处力度

(一)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查处。通过高峰时段定点值守、平峰时段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增派警力维护通行秩序,切实整顿通行乱象。在城区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和流动巡逻岗,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力度,加大对电动车乱穿、打伞的劝导教育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用非机动道的行为,切实净化路面秩序。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及双微一抖等媒体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我区非机动车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的警示曝光,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同时,依托区多勤联动专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组织1158名违法驾驶人参加法律法规学习,督促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五、加强导轨电车行驶路段交通管理

(一)完善交通设施。目前,导轨电车全线金龙大道、龙腾大道、产业大道已完成交通标志标线、道路中央安装隔离护栏、路口和人行横道线安装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安装隔离柱等交通设施。

(二)设置非机动车道。导轨电车路段的金龙大道、龙腾大道设置了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未实行机非隔离,在道路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设置了非机动车道行驶标志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局交巡警支队将联合导轨电车营运单位加强导轨电车专用道的使用方法、禁行时间、交通标志识别等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市民正确使用专用车道,驾驶车辆在路口跨越铁轨时注意雨天路滑,避免发生侧滑、安全通行。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肖洪波审定,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祥华签发。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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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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