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46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赵东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城区中小学周边的人行横道绿灯时长的建议》(第10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是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对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了优化调整,设置了早高峰、晚高峰等多套信号灯配时方案。在学校上放学期间,过街需求大的雪庵公园、中医院、玉泉公园等信号灯路口,通过增加人行过街绿灯时间、减少信号周期等方式,确保师生及时通过路口。
二是升级改造设施设备。科学合理设置迎宾东路、白龙大道等城区道路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规范设置人行横道标志、施划停车线、人行横道指示标线等方式,清晰界定过街区域,并结合道路宽度及学校规模、上下学时段行人过街需求等情况,合理设置人行横道宽度,规范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保障学生通行安全。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