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45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高晓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上下学时段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为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我局持续优化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一、加强涉校通勤车辆管理。联合区交通局指导辖区客运企业依法办理营运资质,督促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摸清运送师生的车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有包车资质和包车手续,校车除接送学生上下学外不得用于学校活动,非营运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9座以上租赁客车不得出租给学校用于学生外出活动用车,对此类车辆加强检查登记120车次,并严查超员、机件不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组织警力对全区学校周边秩序混乱的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严管行人、行车、停车等“三类秩序”,加大对学校周边超速、超员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摸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用车情况,严防使用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严治摩托车超员、货车载人、“黑校车”违规载人等问题,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纠治摩托车超员、货车载人12起。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现场管理,科学调度车辆,防止因运力不足导致学生滞留,切实维持客运市场秩序。
三、强化非法营运整治力度。结合区多勤联动专班力量,会同区交通局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对校园周边路段非法营运的两轮摩托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小轿车加大检查频次,加大公交车、出租车和班线客车运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12345、12328、96096等热线电话和区交通局45681814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