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37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复函
杨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高空抛物防治管理的建议》(第4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区住房建设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调研,依法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强化震慑。今年以来我局接报高空抛物警情53起,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处警率100%,批评教育14人,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同时,我们联合相关部门、镇街以及相关行业加强了宣传教育、排查检查,督促加强人防技防建设,整治高空抛物问题,遏制高空抛物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高空抛物宣传教育。指导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加大日常监控和排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在小区出入口、楼道大堂、宣传栏等显著区域张贴标语、宣传单,利用多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加强对重点人员及孩子们的宣传教育引导,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承担的责任,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发挥好邻里之间的监督促进作用,引导业主互相监督,文明生活。今年4月以来,累计出动巡逻警力、网格员、综治队员13500余人次,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
二、加强隐患排查。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备等高空建筑的悬挂物进行检查,从源头减少高空抛物事故的发生;在日常巡逻中,巡逻人员按照“巡查可发现、肉眼可识别、常识可判断”原则,对街面空调外机、广告招牌、雨棚、防盗网等是否存在松动、破损、脱落等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督促立即更换。同时,督促业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隐患问题。今年4月以来,排查广告牌、灯箱、空调外机等384个,现场清理窗台花盆、杂物等153处。
三、加强“人防+技防”。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安全管理的投入,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巡查、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等,二是在小区内加装摄像头,用技术手段监控和取证,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三是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居民之间相互监督,一旦发现高空抛物行为,应及时向物业或相关部门举报。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夏雨,联系电话:45874057,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