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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5114E/202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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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公安局
  • 2023-11-23
  • 2023-11-23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办理盗窃案件中无主财物进行公告20231123日至2024522日止六个月内

一、20222月,犯罪嫌疑人在101路公交车上(老南门开往人民公园方向)从一男性上衣口袋盗窃了一部手机;20223月,在103路公交车上(西门国库开往老北门方向)从一女性上衣口袋盗窃了一部手机。被盗手机分别为:灰色小米,蓝色外壳,黑色屏幕,摄像头附近有擦痕;honor手机:型号BLN-AL40,屏幕有裂痕。

二、201710月,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淮远古韵北街28号(原重庆市鼎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办公室被盗,其中有2acer脑显示屏,请重庆市鼎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员请持相关手续领取。

三、20197月,犯罪嫌疑人在铜梁区美丽泽京小区大门附近人行道花台旁盗窃了一辆黄色倍特牌两轮电动车;20198月,在铜梁区爱尚里小区附近人行道盗窃了一辆黑色倍特牌两轮电动车。

以上涉案财物因无法确认所有人,现予以公告。请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铜梁区公安局巴川派出所办理相关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铜梁区公安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上述涉案财物作无主财物进行变卖或者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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