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复函
《关于加强老年人代步车管理的建议 》(第130号)提案函复如下:
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主要是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目前,低速电动车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驾驶证等问题,引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影响了城市交通、阻碍交通发展,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 2018年、2020年,国家层面、市级层面相继出台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各个环节为全面监管提供依据,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但截至今年3月31日,该文件设置的过渡期已满,国家和市级层面尚未出台新的管理规定。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我们结合铜梁实际,把整治低速电动车突出违法行为纳入交通管理及事故预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管理。
一、强化生产销售监管
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对全区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调查摸排,摸排出全区暂无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共有电动车销售市场主体101户,其中以低速电动车为主要销售商品的经营主体约20户。同时,我局依托“多勤联动”综合整治,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销售执法监督,2022年来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抽检9批次,并对2家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立案处罚,对不合格产品予以没收。
二、强化路面执法管控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秩序,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托“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执法工作队,着力整治城区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将低速电动车纳入“多勤联动”整治,采取“外围卡、点上守、路面查”的方式,严查乱停乱行、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对道路和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电动车”开展集中排查、依法拖移,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常态性整治。虽然采取了部分管理举措,但当前低速电动车管理缺乏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支撑,区公安局已积极向市公安局汇报并提出建议,及时从立法层面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切实解决低速电动车管理难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我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双微一抖”等媒体,依法曝光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道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二是每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广泛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与各镇街、部门及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客运场站、学校、机关、物业小区等宣传阵地,通过海报、横幅、宣传单及小喇叭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四、强化人文关怀
我局加强与各镇街及区残联、交通局等协同配合,摸清掌握“老年代步车”购置、使用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区残联落实社会救助帮扶,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及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减轻生活、工作负担,从源头上杜绝“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3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