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4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大养犬管理工作力度,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按照区领导的要求,结合新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及我区实际情况起草本通告。
(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制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二)起草过程中区公安局及时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征求了区农业农村委、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旧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意见,并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示,收集建议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内容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分区管理,明确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养犬管理登记程序,即犬只免疫、登记办证的相关程序规定。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养犬数量及种类,即可以饲养几只犬,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饲养犬只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五部分,主要阐述饲养犬只不得有的行为规定。
第六部分,主要阐述社会公众监督,即社会公众在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以及正在伤人犬只时应起到公众监督作用。
第七部分,附件,主要阐述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渝农规〔2023〕2号)文件中的关于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类目录内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刘信明,联系电话:023-45874203,13983155286。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