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72号建议的复函
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茯苓村陈家道班三岔路口设立红绿灯的建议》(第272号),经认真研究办理,复函如下:
交通信号灯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规定的路口类型、人车流量等指标进行建设。我局组织民警实地踏勘,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综合评定,该路口暂不适宜设置信号灯。
针对茯苓村陈家道班三岔路口是部分货车必经之路,道路能见度较差,时有交通事故发生的问题。我局采取相关措施,减少该路段道路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监管。交巡警支队深入源头生产及货运车辆所属企业,强化源头督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增设设施设备。在路口增设减速震荡标线、红蓝警示灯、交叉路口及让行标志、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有效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