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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刘鹏举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犬养管理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将规模较大的小区纳入养犬限养区,引导小区居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一是区公安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规定,小区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免疫、犬只登记制度,犬只未经免疫、登记,不得饲养。二是新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出台,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稿)》规定,小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个人养犬的,小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依法收留救助犬只的除外)。今年以来,区公安局巴川、东城、南城派出所会同辖区居委会,深入居民小区,加强督促检查,提出要求,宣传养犬管理条例,发放各类资料35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次,引导相关小区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二、认真做好犬只防疫工作。
区公安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镇街、小区物业等宣传狂犬病危害及预防、养犬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违规养犬的法律责任、犬只免疫及电子犬证办证的流程及地点等内容。提醒市民,重庆市推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未按照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罚,我区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未取得合法有效犬只免疫证明的犬只,不予办理养犬登记证,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有效促进了犬只防疫工作。今年以来,印发关于犬只管理的通告、宣传册、资料等共20万余份,制作犬只专用吊牌10000个,全区免疫犬只28513只次,新登记办理电子犬证2100余个。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犬只管理。
区公安局策动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养犬协会等组织,对辖区犬只饲养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起,在全区开展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一是依法实施重点管理区养犬登记,严格落实犬只未经免疫、登记,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的规定。二是办理养犬登记,认真登记养犬人及犬只有关信息,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三是联合重庆宇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搭建宠物智慧管理平台,利用国际上已经成熟的电子芯片埋植技术,在区畜牧中心授权的7家宠物医院进行免疫后直接在犬只身上植入电子芯片,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全区犬只注册电子犬证,实现犬只高效信息化管理。四是各镇(街)牵头组建了一支由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参与的犬只集中清理整治队伍,区公安局购买了20套用于捕捉狂犬和流浪犬的捕犬网、捕犬夹、犬笼等装备,在公园、广场、商圈、步行街、物业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显性用警,救助收容流浪犬21条。
此复函已经夏斌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刘信明,联系电话:023-45874203,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