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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复函
龚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白龙大道区委路段增设临时红绿灯的建议》(第1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白龙大道区委周边路段分布有区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外国语实验小学和多个居民小区。同时,白龙大道系城市主干道,人车通行流量大,特别是外国语实验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时段,区委路段经人行横道线人流量猛增,事故安全风险压力增大。为最大程度降低行人过街的安全风险, 2020年,区公安局在区委路段的2处人行横道线分别安装了电子抓拍设备,24小时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极大地震慑了一大批交通违法驾驶人,驾驶人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线主动礼让行人的文明驾驶习惯已日益养成。
经调研,区委路段相距雪庵公园交通信号灯和区建委交通信号灯较近,若在此路段2处人行横道线的位置安装交通信号灯,会极大影响白龙大道的通行效率,造成前后2个路口车辆积压,影响畅通,所以区委路段2组人行横道线处不宜再设置交通信号灯。为降低此路段行人过街安全风险,一是在外国语实验小学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警力加强路口及2处人行横道线的巡逻值守,确保学生及行人安全有序过街;二是充分利用2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加大执法力度,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做到应处尽处,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保障行人安全过街;三是积极策动区文明办和辖区街道发挥少云志愿者和社区交通志愿者的作用,适时组织志愿者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此复函已经夏斌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23-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