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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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委〔2022241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铜梁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29


铜梁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1.健全定期排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和整改督办机制,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1月底前

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3.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制度,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排查、归集。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4.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优势技术资源,分行业设立铜梁区变压器、低压成套设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铜梁区汽车零部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依托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济信息委

持续推进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5.在公章刻制业、旅馆业、保安培训机构等50方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增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0项,目前我区涉及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教育、公安、应急、农业等领域已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51项,明确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

区级有关部门


6.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协同,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相互推送、接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提升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7.符合要求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经审查满足有关规定且业主单位对兑现承诺期限等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基金项目,经审查符合规划管控要求,业主单位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后,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3月底前

(五)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8.依托铜梁政府门户网站及铜梁区企业服务直通车等,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实现市场主体可直观查询可享受扶持政策种类、额度、申请条件等信息。

区政府办、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委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底前

9.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高新区管委会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六)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0.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规范管理。按年度制订本部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经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审定后统一对外发布。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联合抽查事项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执法权限等。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1.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执法结果共享互认。

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七)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2.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和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检查工作指引和抽查事项清单。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八)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13.完善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

区政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4.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九)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5.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履职承诺事项负面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

区政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6.贯彻落实《重庆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重庆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区经济信息委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十)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17.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

区纪委监委


持续推进

18.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

区社会治理创新中心、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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