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3〕563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虎峰镇危岩排危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虎峰镇危岩排危项目立项审批的函》(虎府函〔2023〕9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实施铜梁区虎峰镇危岩排危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虎峰镇危岩排危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西泉村4社华口尖危岩、西泉村2社石门院危岩、东山村8组风箱弯危岩、纯古村2组纯大路K0+460左侧危岩共计4处进行整治。西泉村4社华口尖危岩,人工清除坡面岩体1915m³,设置防护网900㎡;西泉村2社石门院危岩,在房屋后60-100m处设置被动防护网360㎡;东山村8组风箱弯危岩,机械清除岩体1852.4m³,设置防护网781.2㎡;纯古村2组纯大路K0+460左侧危岩,在危岩下方设置被动防护网360㎡。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19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杨帆。
六、建设地址:西泉村、东山村、纯古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