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3〕4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高新区停车位改造一期项目-高新区生态停车场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绅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铜梁高新区停车位改造一期项目-高新区生态停车场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项目立项审批的函》(绅鹏商运司文〔2023〕1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铜梁高新区停车位改造一期项目-高新区生态停车场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高新区停车位改造一期项目-高新区生态停车场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态停车场1个,占地面积约5000㎡,绿化面积约1000㎡,停车位数量约130个,其中充电车位20个,具有光伏顶棚车位40个,储能设施约1000KA,公共厕所1个,中控室与休息室1个。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绅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任兴淳。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29号。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