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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3957088A/2023-00297
  • 铜发改委审〔2023〕311号
  • 其他
  • 投资项目
  • 铜梁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
  • 2023-05-24
  • 2023-05-06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铜发改委2023311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审批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铜公函202327收悉。根据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咨询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你局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占地8.8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515.7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功能用房、附属用房等完善室内外装饰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530.0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杨涛

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

、项目建设工期:20239—20249月。

、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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