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3〕86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九组2023年农村联
网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石鱼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九组2023年农村联网路工程立项审批的函》(石鱼府函〔2023〕5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九组2023年农村联网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九组2023年农村联网路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鞍子桥,止于肖家院子(追加支路80米),改造总里程0.78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混凝土路面。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31.2万元,业主自筹68.8万元。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骆辉。
六、建设地址:石鱼镇兴红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
八、招标核准: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文件规定: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九、其他要求: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即本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总金额不低于3.12万元。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附件: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九组2023年农村联网路工程项目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