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3〕91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2023年“农村联网路”洪太村18组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平滩镇:
你镇《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2023年“农村联网路”洪太村18组建设项目工程立项的函》(平府函〔2023〕2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2023年“农村联网路”洪太村18组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2023年“农村联网路”洪太村18组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长约0.45公里,路面路基宽4.5米,混凝土路面(水泥),道路附属设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60万元,其中: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18万元,业主自筹42万元。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苏生泉。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洪太村18组。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
八、招标核准: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文件规定: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九、其他要求: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即本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总金额不低于1.8万元。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